| [目录] [模块] [上一节] [下一节] |
通过〖项目管理〗→〖合同管理〗→〖工程结算〗,打开“工程结算”窗口。如下图:
工程结算可以是根据合同完工量的进度款结算,也可以是工程完工后的一次总结算。
进度款结算:如果项目的周期比较长,跟甲方结算根据每一个周期(比如每月、每季度)的完工数量来进行结算,在结算单中填写本期的完工数量,软件根据合同价格自动计算应收金额。根据每个周期的结算金额进行收款。
总结算:项目的周期比较短,在项目进行中的收款作为预收款,工程完工后进行一次性结算。根据结算金额进行收款,收款是将预收款冲抵。

1、点击右上角的
按钮,新建一张项目结算单,录入工程项目、经办部门、结算名称等信息。注意:结算金额不需要手工添加,下面增加明细后,自动汇总。这些操作都完成之后,然后点击
按钮,保存该工程项目信息,然后接着新增下面的合同明细信息。
2、保存完毕,当需要再次修改工程结算单时,点击右上角的
按钮,则当前工程结算处于可编辑状态,可进行修改。
3、若修改或编辑内容有误,不想保存,可点击右上角的
按钮,进行取消操作。
4、草稿状态的单据,可以删除已录入的工程结算信息,点击右上角的
按钮,删除整条结算单据。
5、点击工程结算单表中的【新增明细】按钮,在工程合同列,选择下拉框下面的内容,软件会自动将当前项目的合同明细显示出来,选择结算的合同明细内容,然后填写完成数量。
6、编辑完成,点击左边的
按钮进行保存。
7、若要修改和删除该条记录,点击左边的
按钮和
按钮。
只有草稿状态的工程结算单,才可以引入工程合同(变更)的明细内容
1、点击结算单表中的
按钮,跳转到选择工程合同(变更)明细的页面:

2、可以选择其中的几条数据,也可以选择全部选择,只要在最左边的选择框中打上钩就可以了。
3、选中数据之后,点击【选定】按钮,将数据引用到工程结算明细表中。
1、结算单信息录入完成后,确认结算单信息录入无误后,便可点击【完成制单】按钮,进入审批中心,等待审批。
2、在还没审批之前,用户还可进行更改。审批完成后都完成之后,用户便不可在进行修改结算单。
| 相关主题: |
|